廣東省中山市在國內率先出臺不可移動文物歲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推行文物“歲修”制度,以每年定期保養維護替代大修大繕,為文化遺產保護提供了一條創新路徑。日前,該項目獲評2023年度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十佳案例。(10月12日《中國青年報》)
據報道,當地不可移動文物數量多,保護難度大,白蟻蛀蝕、局部漏水、墻體開裂等安全隱患如影隨形。若任其“風雨飄搖”、拖至大修,且不說耗資巨大,還將損害文物的歷史信息,削弱其真實性。近年來,多地文物修復不及時,導致不可逆破壞的案例,也說明保護宜早不宜遲。“歲修制度”讓文物成功避免了小病變大病、小修變大修。
“歲修”本是我國古代長期形成的建筑養護傳統。2016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重視歲修,減少大修”,為探索構建符合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文物建筑預防性保護體系提供了重要遵循。目前除了廣東中山,山東曲阜、浙江泰順等地也陸續開展文物“歲修”的試點探索。
文物“歲修”既是對古代傳統的傳承,更是一種適應當下的創新。以往在文物保護中,較少治理文物的“小病害”,導致安全隱患長期得不到解決,最終不得不進行大修,陷入“修繕—再破敗—再修繕”的惡性循環。“歲修”制度則將文物建筑保護思路轉變為“以日常保養維護為主、盡量減少修繕”,成為解決文物小微隱患的有效“良方”。由此可見,文物“歲修”屬于預防性保護,是花小錢辦大事,體現了對文物細致入微的關懷,其目的并非讓文物煥然一新,而是使其延年益壽。
“歲修”制度不但為文物保護開辟新路,而且直抵基層。曾幾何時,非國有產權文物建筑在事實上處于保護“懸空”狀態,“誰出錢、出多少、怎么修”成為最大攔路虎。中山推出的歲修補助資金,讓文物保護不留死角,有效覆蓋非國有產權文物,對低預算的日常保養項目實現全額補助,有力地破解了產權人、代管人無力承擔修繕費用的保護困境,使得上述文保不再是“無米之炊”。有了資金的強力支持,專業修繕團隊的及時介入,一方面能夠迅速解決文物建筑存在的安全隱患,另一方面也可最大限度地保存、延續文物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讓這些承載著歷史記憶的瑰寶在歲月長河中持續綻放光彩。
文化遺產保護絕非“為修而修”,不能讓文物一直“養在深閨”。保護之余,必須推動活化利用,讓已康復的文物建筑回歸百姓生活、惠及廣大群眾。文物存史育人,可以通過將其改造成博物館、展覽館、文化活動中心等活化利用,讓人們直觀感受歷史與傳統文化的魅力,提升參與文物保護的熱情和意愿。同時,文物建筑往往也是一個地區的文化地標,與旅游產業結合,開發文旅線路、打造文旅品牌,可提升地區文化知名度。
期待“歲修”在更多地方推廣,讓更多民眾親身感受到文物魅力,并參與到文保行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