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國畫院專業人員高級研修班(山水畫、人物畫)
招生簡章
一、目的與意義
全國畫院專業人員是中國當代美術創作與研究的重要力量,為進一步推動我國畫院事業健康發展,加強畫院專業人員隊伍建設,全面提升畫院的業務能力和公共文化服務水平,文化部藝術司于2012年舉辦4期全國畫院專業人員高級研修班,開展畫院專業人員培訓工作。全國畫院專業人員高級研修班(山水畫、人物畫)由中國國家畫院承辦。
本次高級研修班以“提高認識、注重方法、學用結合”為原則,通過對中國傳統哲學及藝術理論的學習,結合較為完備技法訓練、作品點評,現場寫生、創作及展覽等一系列的教學活動,提高學員的認知水平,增強藝術創作及理論研究的能力。
二、師資條件
中國國家畫院(原中國畫研究院)是文化部直屬的國內從事中國畫創作與研究的最高專業機構。自上世紀80年代建院初期,便組織院里老畫家開班授徒。從2004年起,聘請院內外有豐富創作經驗和學術成就的著名藝術家設立教學工作室并正式開設高研班以來,先后培養了藝術人才近3000人(次),成為國內最具成果與影響力的中國畫及書法再教育基地之一。
本次研修班將充分借鑒中國國家畫院的辦學經驗,以國家畫院現有工作室導師為基本師資力量,同時聘請包括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央美術學院、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在內的專家學者現場授課。
三、招生對象及人數
(一)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
(二)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標準;
(三)能夠在學習期內全脫產學習;
(四)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含港澳臺地區)地市級以上國有專業畫院中國畫創作人員,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職稱。
研修班共計劃招生50人,其中山水畫與人物畫專業各25人。
四、教學時間、地點
(一)時間:
2012年10月28日至2013年1月28日(為期3個月)。
(二)授課地點:
中國國家畫院教學培訓中心教室。
五、教學形式
(一)山水畫、人物畫兩個研修班,將在統一教學計劃的同時,針對實際情況進行教學安排。
(二)由中國國家畫院和院外著名畫家、理論家組成導師組,并分別配備執行導師、助理導師具體實施教學計劃,完成教學任務。
(三)教學形式分為專業課與理論修養課兩種。前者偏重于技法講解與傳授,后者偏重于文化及學術理論及知識修養。
1. 專業課主要內容為中國畫名作分析與臨摹、實地寫生和整理創作,包括導師講解、筆墨示范與作品點評。導師布置作業,學員定期交納完成的作業。針對當前畫家普遍存在書法功底薄弱的情況,本班將安排一定數量的書法訓練。
2. 理論、知識、修養和其他輔助課包括中外美術史、哲學、文化學、作品賞析等,聘請國內一流的美術家、藝術理論家或知名學者授課。其大部分歸入國家畫院大課,學員一同聽取,同時根據本研修班的實際情況,專門聘請專家、學者授課。
六、報名、錄取與結業
(一)報名
1. 報名方式:函報,郵寄材料請用“特快專遞”,并注明“全國畫院研修班報名材料”。
2.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12年10月15日(以當地寄出郵戳為準)。
3. 報名者須提供以下材料:
(1)填寫完整的報名表(報名表需由本單位負責人簽署推薦意見,加蓋本單位公章,并經本單位上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加蓋公章);
(2)近期創作作品彩色圖片5張以上(7寸以上彩色照片或印刷品);
(3)個人小二寸免冠證件照4張;
(4)身份證復印件;
(5)學歷證明復印件。
4. 郵寄地址:
中國國家畫院教育培訓中心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54號(郵編:100048)
報名手續不符合要求的,將不予受理。入學后如發現材料不實,將作退學處理。
(二)錄取
由中國國家畫院導師委員會聯合組成評審小組,根據報名交來的作品或圖片,經考核,擇優錄取。錄取名單將于10月下旬在中國國家畫院網站公布,并通知學員本人。
(三)結業
研修班結束時,將舉辦相關結業活動,其中包括:
1.舉辦結業儀式并頒發結業證書;
2.舉辦研修習作展覽。
(四)研修成果匯報展
研修班結業半年后,將舉辦學員研修成果匯報展覽。(展覽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七、費用及其他
(一)所有進入研修班學習的學員免收學費;
(二)學員食宿、交通費用自理;
(三)外地學員在京的暫住證及其他事宜自理;
(四)學員在入學時需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五)一切報名材料不退。
八、聯系方式
中國國家畫院教育培訓中心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三環北路54號 郵政編碼:100048
電話:(010)68418681 傳真:(010)68486401
中國國家畫院教育培訓中心
2012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