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省紀委監察委網站消息,日前,經洛陽市委批準,洛陽市紀委監察委對洛陽市文聯原黨組書記、主席張炳志(正處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炳志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報銷差旅費,違規兼職取酬,違規將國有資產交給自己實際控制的社會團體管理使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財政資金損失,套取財政資金,擅自處置市文聯收藏的字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并為他人謀取利益,涉嫌受賄犯罪。
張炳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洛陽市紀委監察委研究并報洛陽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張炳志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