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2019年度全國美術館優秀項目評選工作的通知。據了解,2020年,文化和旅游部將繼續開展2019年度全國美術館優秀項目評選工作,全國范圍內各級各類國有美術館(含美術博物館、美術名家紀念館)和民營美術館(以下統稱“美術館”)均可參與申報。參與申報的美術館須在2018年1月1日前開館運行,并常年向公眾開放。文化和旅游部藝術司聘請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選,評選結果經文化和旅游部審批后向社會公示,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由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公布評選結果并頒發證書,同時將公布在組織工作方面表現突出的優秀組織單位名單。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