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挖掘和推舉天津青年美術、書法藝術優秀人才,向社會展示天津青年美術、書法藝術人才的實力,引領我市青年美術愛好者利用書畫藝術才能,宣傳快速發展的天津,抒發熱愛祖國、熱愛家鄉的情懷,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貢獻。共青團天津市委員會、天津市青年聯合會、天津美術家協會、天津市書法家協會聯合舉辦天津市首屆美術節子項活動天津市第三屆十佳青年美術家、十佳青年書法家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動名稱
天津市第三屆十佳青年美術家、十佳青年書法家評選活動
二、主辦單位
共青團天津市委員會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天津市青年聯合會
天津市學生聯合會
天津市美術家協會
天津市書法家協會
三、承辦單位
天津青年宮
天津美術學院
天津市海河建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天津市青年美術書法協會
四、 協辦單位
天津師范大學
天津工業大學
天津財經大學藝術學院
天津工藝美院
天津市青美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天津市中盛華潤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五、媒體支持
天津日報、今晚報、天津電視臺、天津電臺、濱海電視臺、中國書畫報、天津美術家報、北方網、天津青年宮網站
六、組織機構
為了確保活動的順利進行,本次活動設組織委員會、藝委會和宣傳委員會。
七、報名條件
凡年齡在18—45歲有一定美術、具有創作水平的青年均可報名。
八、報名手續
1、凡參評的作者均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驗原件后復印件存檔。
2、參評的作者均帶本人一寸照片兩張并現場填寫登記表。
3、報名同時報送作品(未參加過其他美術作品展覽的作品)照 片(美術類報送7寸作品照片一張),另報送原有創作作品照片3—5張,進行初評,初評通過后送原件參加復評。
九、作品范圍
1、凡參加“十佳青年美術家”評選的國畫,油畫、版畫、雕塑及水粉水彩的作者均可報名參評。
2、凡參加“十佳青年書法家”評選的軟筆書法和篆刻的作者均可報名參評。
十、時間安排
為了保證參評參展作品的質量、此次活動分為六個階段。
1、發動和宣傳階段:3月-5月上旬
2、報名并報送照片5月初——8月25日
3、初評階段:8月31日
4、報送原作9月3日—6日
5、復評終評階段:9月7日
6、優秀作品集印制階段:9月中旬
7、展覽及作品集首發階段:9月28日—10月5日
十一、作品要求
1、作品要具有時代氣息,積極向上,弘揚主旋律,弘揚民族文化,倡導和諧社會為旋律。
2、本次參評的作品題材不限,美術作品必須是沒有參加“天津青年美展”的近一年的新創作的作品;書法作品也必須是近一年新書寫的作品。
3、凡送參的美術、書法作品作者,必須附本人的創作思想及感言說明(文字限100字左右)。
4、凡送展作品必須是裝裱后的成品件(油畫、版畫自配畫框,國畫立軸或者鏡框)。
5、凡送展作品都必須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的作品名稱、姓名、工作單位、郵編、電話和身份證號。
6、凡沒入選的作品一律退稿,入選作品待畫集出版和展覽后方可退稿。
7、參評作品的尺寸必須嚴格控制在高度不超過1.8米(軸高度不超過2米),寬不超過1.8米(此尺寸是指裝裱后的成品畫框外框尺寸)。
十二、評審程序
參加天津市第三屆十佳青年美術家、十佳書法家評選作者的作品,由組委會進行初評、復評終評程序評選出入選作品,再對評選表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并對其創作思想及感言進行終評后,從中評出青年雙十佳作者。
十三、入選待遇
1、凡進入本次活動的作品,由組委會統一收入印制天津市第三屆十佳青年優秀美術家和十佳優秀書法家作品集中。
2、凡進入本次活動的作品,由組委會統一安排展出(展覽后統一退稿)。
3、凡進入本次活動的作品的作者,每人獲獎證書和畫集一本。
4、凡是獲得本次活動十佳稱號的作者,可直接申請加入天津市青年美術書法協會,并由組委會推薦加入天津市美術家協會或者天津市書法家協會。
5、凡入選本次活動入選作品的作者,有申請天津市青年美術書法協會資質一次,
6、凡是入選本次活動的作者必須另交一幅作品(尺寸小于四尺的展件),作為用于展覽所用,展覽后由青年宮館存。
十四、獎項設置
天津市第三屆十佳青年美術家、十佳青年書法家評選活動設青年美術家十名;設青年書法家十名;設入圍獎若干名。
十五、報名和送作品地點及聯系方式
1、報送地點:天津青年宮(和平區哈爾濱道18號)11樓1103b室
2、聯系電話:23115999—820/876 13662162736
3、聯系人:闞老師 趙老師
4、工作qq:1074510244 郵箱: qng_kch@126.com
十六、展覽地點
天津美術學院展覽館(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