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術家協會入會細則(試行)》大討論
【編者按】近日,中國美術家協會官方網站上公布了《中國美術家協會入會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入會細則》),與以往相比,此次《入會細則》第一次采用積分制,對入會條件的要求更加細化,對入會申報群體更加開放和包容。例如,對符合入會條件的合作作品,明確規定了根據作者的署名順序獲得不同分值;美術專業根據不同的學歷獲得相應分值;在各省級美術家協會主辦的展覽中獲最高獎的獨立作品,也可以獲得入會積分等。從中國美術家協會官網公布的《2017年度中國美協會員的申報情況通報》來看,專業教育類、組織管理類、新聞出版類終身合格者僅占1%、2%和1%,因此,最新《入會細則》對專業教育類、組織管理類以及新聞出版類的關注度與以往相比也有顯著提升,分類不僅更加細化,而且詳細羅列出了申報者的職稱、工作年限、獲獎榮譽等所對應的不同分值。此外,《入會細則》對于申報者的社會貢獻與影響力依然十分重視。例如,壁畫、城市雕塑作品在省、市以上重要場所裝置,并在美術界產生良好影響,根據作品情況計1—3分;從事文物修復、壁畫臨摹等專業的技術人員,工作時間15年(含)以上計3分,在全國范圍內作出重要貢獻、學術成就較高、社會影響較大的,根據其成就和影響計1—5分……
尤其值得注意的一點是,最新的《入會細則》規定的申報、審批流程中再次明確:網上申報成為唯一的入會申報途徑。每年網上申報開放時間為9月1日至 12月30日。申報人可自行登錄中國美術家協會網,按照要求填寫上傳相關資料。
此《入會細則》一經公布,對于入會積分制、網絡申報和“會員熱”的討論又掀熱潮。可以看出,最新《入會細則》旨在進一步強化公平、公正、公開的入會原則,在藝術市場利字當頭的今天,細則的更新能否規避美術界長久以來對“會員”的詬病,對青年美術家群體創作水平平庸的現狀能否起到改善的作用?本報記者就此問題對該領域的藝術家、批評家進行了采訪,并廣泛征集了廣大美術愛好者的看法。
王鏞
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中華書畫家》雜志主編
合情,但亦有不合理之處
《入會細則》的總體規劃體現了改革精神,具體規定比較客觀且合理,釆用量化積分的標準細化入會條件,可操作性較強,有助于避免主觀隨意性,杜絕托人情、走后門等不正之風。不過,規定應該是硬性規定,帶有準法規性質,不能通融或酌情處理。其中“可由中國美術家協會相關專業藝術委員會酌情照顧”等提法,似乎仍給使用人情關系留下了空隙。此外,細則中理論研究類把“教材”列入非學術專著,這值得商榷,因為嚴謹的專業教材其學術性未必低于一般的學術專著。
《入會細則》在細化創作類、理論類的同時,對于新聞出版類、專業教育類、組織管理類也詳列了入會的積分標準,這是合情合理的創新之舉,不僅使這些美術從業人員實至名歸,而且有利于加強他們對美協工作的認同感、責任心和積極性。但其中有些條例還是值得商榷,例如相關從業人員須工作15年方可計分,年限是否過長,這點并不利于及時吸收有成績的中青年人才入會。
何加林 中國國家畫院創研部主任、中國藝術研究院博士生導
為真正有成就的美術工作者打開了通道
中國經濟經過近20年的繁榮發展,美術與市場結合得愈發緊密,有些美術愛好者為了加入中國美協甚至不擇手段托人情、走關系。同時,社會上也出現不少為迎合展覽而開設的“國展班”,學員通過“國展班”機械、概念、圖式化的訓練,將不同畫種的優點整合到一件作品之中,形成一件看似完整的藝術創作。這種現象最早出現時,參與者確實得到些實惠,比如借助投影畫照片的工筆畫,評委乍看之下認為畫風新奇且下功夫,但之后就發現這類作品的創作方式并不符合美術創作的規律,對美術的發展也不會起到積極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美術界的功利之風。他們并不是為了藝術而創作,培訓班也不是以培養真正的藝術家為目的,而是為了拿取入會資格,這種套路化、一稿多投甚至請人代筆的拙劣手段,使加入美協變成功利渠道,一定程度上對真正有創造力的優秀作者形成侵害。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中國美術家協會考慮到有作為而恥于以此形式撈得入會便利的藝術家、教育家,他們畫了一輩子畫,卻因工作失去了大量的創作時間,讓真正有成就的美術工作者失去入會機會,對他們是非常不公平的。因此,《入會細則》加強了對專業教育、組織管理、新聞出版工作等幾個方面的重視,這為真正有研究、有成績、有貢獻的藝術家、學者以及管理、宣傳等與美術相關的工作者打開一個入會的渠道,公平、公正且有實效。另外,采用積分的方式對鼓勵美術創作者以及相關工作者提高獨立思考的能力,體現其水平、價值也是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
新《入會細則》能夠全面代表中國美術的現狀,能夠使各類別的美術工作者都參與到中國美術的發展進程中,在各自的領域潛心鉆研,發揮各自的優長。對于中國美術界目前的不良風氣也能起到積極的矯正和引導作用,為中國美術健康、蓬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更全面的保障。
吳笠谷 中國工美行業藝術大師
新規必然對工美行業造成沖擊
《入會細則》考慮到工美行業從業者,例如:從事工藝美術等行業根據其藝術成就及社會影響,計1-6分。與此同時,中國美術家協會與上海文聯近期主辦的“首屆全國工藝美術作品展”也被作為具備入會資格的展覽之一,這些行為已經對工美行業造成一定的沖擊,其后續效應還在持續發酵中。理論上,雖然工藝美術屬于“大美術”范疇,但實則工藝美術多專指民間手工藝,而“美術”則主要指國、油、版、雕等“純藝術”,這樣概念和現實之間就產生了沖突。從目前的反映來看,此細則對工美行業個體手工藝人是有很大吸引力的,尤其兼及書畫怡情的手工藝人。因手藝人以書畫加入美協很難,但憑手工技藝參加美協組辦的工藝美術展覽則相對容易。此外,美協對工美行業從業者的吸納也會對工美行業協會、研究機構造成一定影響,因為“蛋糕”是有限的。
個人認為,有競爭是好事,水流則不腐,但鑒于“大美術”概念下的當代工藝美術與非遺手工藝高度重疊的客觀現實,從行業有序發展的角度考量,中國美術家協會主辦的工藝美術類展覽的遴選應更多地側重于當代設計、創新以及對時代感的體現,使之與傳統意義上民族的、民間的傳統工藝——非遺手工藝,能夠互補共生、和諧共進。
趙培智 中國國家畫院創研部副主任
網上申報更加公開透明
我是以參展的途徑于2006年加入中國美術家協會的。對比多年前的入會辦法,新《入會細則》涉及的領域更廣,更開放包容,也更全面,這是中國美術家協會根據新時代出現的各種新問題、新情況作出的及時調整,能夠適應當前美術事業發展的需求。比如,采取詳細的積分制,甚至明確了合作者各自應得的分值比例,這些對基層美術工作者和年輕人來講都是十分有利的。《入會細則》還加入了裝置、影像等當代藝術門類,值得肯定,但對條件的設定似乎略顯模糊,為更加方便有效地執行,我認為可以進一步具體細化,例如,羅列出具有代表性、有含金量的國際展事,在分值方面對當代藝術門類的安排似乎也欠妥當。
另外,我認為《入會細則》的一大亮點就是對申報審批方式的強調,把網上申報作為唯一入會申報途徑。通過初審后申報人的信息將進入中國美術家協會的申報公示平臺公示,“公示期間,申報人的相關信息將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如有對申報人通過初審的原因提出質疑,初審單位須作出相應解釋;如有對申報人的申報材料的真偽、抄襲、侵權等現象投訴并提供相關證據,中國美術家協會將會調查并作出相應處理”,“抄襲他人作品,經證據證實的,取消當次申報資格,通知申報人所在初審單位備案,并在中國美術家協會官網及微信平臺公示,即使條件合格,也須延遲三年方能重新申報。情節嚴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終身不得申報。”……這樣既充分發揮了網絡方便、快捷的傳播作用,而且可以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有效杜絕了過去靠人情關系入會的“潛規則”事件發生。
張瑞田 中國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理事、美術評論家
理論金獎僅值3分,有失公允
《入會細則》讓熱愛美術的畫家、雕塑家、美術理論家、評論家、美術教育、出版工作者等,再一次明確了加入美協的條件。美術是藝術的一個類別,也是一個社會行業。中國美術家協會作為協調、組織、規劃美術工作的國家級人民團體,層級性、權威性不言自明,于此不難理解,中國美協公布的《入會細則》,何以會讓人饒舌。社會在蓬勃發展,美術工作的邊界也在不斷拓展,老的《入會細則》免不了有一些陳規不能適應當前美術工作的需要,必須完善、修訂使之趨于公正、平等。
新的《入會細則》采取積分制,這是突破,也是創新。以往,我們僅以國家級美展入選的次數、專家推薦、已發表文章的多寡或者以專業職稱而論定,顯然簡單、粗放經不起推敲,以至于引起一些群眾不滿。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是群眾團體必須面對和解決的問題。入會的標準、規則不完善,最容易引起人們的詬病,理由簡單,這涉及每一位美術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制定合情合理的入會細則,是人民團體工作的重中之重。
積分制,這是大數據下開放程度強、量化標準高、結構穩定、易于理解、具有較高操作性的策略,值得提倡。美術創作在美術工作中占比最大,申請入會的人數較多,不同的意見也多,可視為中國美術家協會的深水區。新的《入會細則》注意到這一點,事無巨細地厘清每一位作者、合作者的權益和每一幅作品所能提供的分值。中國美術家協會重視創作無可厚非,但對理論研究似乎苛刻了一些。全國美展金獎獲得者以9分計,而“個人專著獲得中國美術獎、理論評論獎金獎計3分”,有失公允。一部理論研究著作,有時需要研究者耗費幾年、十幾年,甚至畢生精力完成,既然獲得金獎,只給3分難以理解。改革開放以來,我們提高了對美術理論研究的重視,取得了重要的學術成果。但與文學、史學、哲學等學科相比,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美術史、美術理論、美術批評、美術教育等方面的發展也不平衡,為此,對美術理論的研究,要納入到戰略高度。
《入會細則》必須與時俱進。而細則能否經得起推敲,是衡量管理層水平高低的標志。新的《入會細則》打破陳規,對每一位獻身美術工作的人予以必要的尊重,有的放矢,切實可行。
張渝 陜西美協理論委員會副主任、秘書長
“積分制”有其不可回避的當下意義
“積分制”的好處是公平且科學。但藝術創作往往不是科學和理性能夠完全框限的,它可以是經驗的,也可以是“先驗或超驗的”。基于此,尼采說,在制作的種族之上,還有一個更高的種族。就藝術和科學的關系而言,如果科學是那個“制作的種族”,那個“更高的種族”在我看來就是藝術或藝術家。任何時候,當我們試圖用自以為科學的方法來評估帶有太多不確定因素的事物,比如“三分人事七分天”中的“七分天”時,往往犯下這樣的錯誤:或者自不量力,或者費力不討好。故此,我不相信中國美術家協會最新公布的“積分制”可以改進或提高中國美協會員真實的藝術水準。但是,把“積分制”視為一種認真的工作方法或新的工作姿態,則未嘗不可。當然,如果因其貌似科學而給予其過高的評價,也是不負責任的。
那么,中國美術家協會新的入會“積分制”究竟暴露了什么樣的學術或社會問題?我認為在貌似嚴密的科學管理以及表面上的繁花似錦中,中國美術家協會正面臨“知識短缺或有效知識供給不足”的問題。借用上個世紀80年代流行的一本書的書名,即“富饒的貧困”。由于缺少原創思想,表面上看,我們似乎什么都有,實質上卻都是空的。
關于此,鄭永年先生曾說,“今天,中國學者也拼命到西方期刊發表文章,從數量上說成果顯赫,但有多少新思想呢?很多學者掌握了西方學術的技術,并在技術層面超越了西方學者,但思想是蒼白的。到現在為止,至少在社會科學,還是拿不出一個中國學者創造的概念來,更不用說是理論了。即使西方所謂的頂級學術刊物,有多少獲得諾貝爾獎的學者在那里發表過文章呢?或者說這些雜志在人們追求學術或思想的過程中,扮演了什么重要角色嗎?在很多中國學者那里,似乎能在這些雜志上發表文章就有學問,就有思想了。要知道,一些諾貝爾獎的研究成果首先是出現在講座、簡報等中國人根本看不起的平臺上的。”
注意,我這里說的“學術或社會問題”,不是說僅僅中國美術家協會存在此類問題,而是指包括美協在內的當今中國知識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如同鄭永年先生所指出的問題。
回到中國美術家協會,它所推出的作為入會門檻的“積分制”屬于針對“現實是個不治之癥”的一種醫學意義上的介入療法。固然有其思想貧困的癥狀,但在話語權、名譽崇拜以及市場利益方面,中國美協會員的身份,還不失為一塊一家獨大的“蛋糕”。它對于很多藝術家的象征意義,遠大于它的實際意義。既是如此,所有針對這塊蛋糕的分配辦法都有其不可回避的當下意義。至于它是否還有更久遠的歷史意義,我不說,但時間會告訴你一切。
鄭志剛 南京大學博士、青年美術評論家
“積分制”并非完美無缺
整體看,《入會細則》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并且比以往視野更寬、堂廡更大,更具包容性與凝聚力。長期以來,在中國大陸提起“美協會員”,一直是模糊而又倔強的概念,似乎就只是“畫畫的”。普羅大眾作如是想,尚情有可原。可悲的是,為數不菲的各級各類美協會員、理事、副主席、主席、名譽主席、顧問,也都成了這般荒謬而固執的認識的擁躉。所以,美術界的諸般怪象,才得以大搖大擺地滋生:畫國畫的看不起畫油畫的,畫油畫的看不起畫水彩、水粉畫的,版畫和雕塑則更處“邊緣”;搞“架上”(繪畫、雕塑等傳統藝術)的,看不起搞“非架上”(裝置、行為、影像、新媒體等)的;搞創作的看不起搞理論的,搞史論研究的看不起搞新聞出版的,搞專業教育的看不起搞組織管理的,等等。可謂一鍋亂燉、五味雜陳。眼下細則一出,若利刃之新發于硎。無論是畫家、雕塑家,還是史論家、出版家、教育家,統而言之都是“美術家”。在此面前,大家平等,彼此憑實力說話。只要依照相關條款拿到了“9分”,便具足了申請加入“中國美協”的資格。
盡管“美術家”絕不是錙銖必較的“分值”所能衡量的,但對一個實務在肩的專業團體而言,“條分縷析”或許比“云遮霧罩”更能夠有效減少操作失誤、遏制腐敗滋生,從而更易令人信服。當然,我們奉《入會細則》為圭臬,并不等于承認其完美無缺。譬如,在我看來,“全國重點美術專業院校全日制本科計1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計2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計3分”“邊遠地區女性美術家計2分”等條款,便有可商榷的余地。試問:“全國重點美術專業院校”的定義是什么?八大公辦美院之外,還有哪些院校夠格,能不能來一份詳細的清單?為什么非要強調“重點”“全日制”?此外,為“邊遠地區女性美術家”計分的理由是什么?如果“邊遠地區”在計分考慮之內,那么,“邊遠地區的非少數民族的男性美術家”是不是也有必要象征性地計上1分?如果“女性”是計分的必要條件,那么,繁華地區的女性美術家為什么不計分?
毋庸諱言,“中國美協會員”的含金量有一部分源自其“官方價值認同”。這不僅關乎專業水準,更與現實名利相輔相依。但不管怎么說,體現著中國美術家協會嚴謹作風與良苦用心的《入會細則》的出臺,是一件值得點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