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檔關于經紀人的節目備受關注,叫做《我和我的經紀人》,這是中國首檔聚焦藝人與經紀公司的職場真人秀,描繪了藝人與經紀人之間的多維關系,然而現實中藝人與經紀公司的關系,遠比節目更復雜,更多元,甚至更殘酷,更狗血,比如深受90后歡迎的青年音樂人鄧紫棋及其經紀公司蜂鳥音樂之間的隔空大戰,最近被迅速推上了娛樂圈的風口浪尖。這些現象都反映了我國現階段藝人經紀制度建設的諸多問題。
3月7日,鄧紫棋突然在微博上發出長文,第一句話就是“這輩子除了我爸爸,你們曾經是我最信任的男人吧,可惜我們終于來到,一個句號。”了解鄧紫棋的人都知道,鄧紫棋提到的除了爸爸之外的重要男人,是她的經紀人張丹和音樂總監Lupo。一直相互支撐相互扶持的他們,怎么突然走到了這一步?
許多人為此唏噓,有人怒斥鄧紫棋沒有良心,因為蜂鳥公司十年來全心全意只打造了鄧紫棋這個唯一的歌手,鄧紫棋的突然發文,意味著合作的結束,也意味著對多年栽培她的蜂鳥公司的背叛,讓公司面臨無法維持運營的巨大風險。
也有人特別是鄧紫棋的粉絲“漁民”們,卻為鄧紫棋能夠下決心和蜂鳥音樂解約而歡呼,認為受經紀公司控制、壓榨卻隱忍多年的鄧紫棋終于勇敢的邁出了正確的一步。粉絲們列舉了蜂鳥音樂的諸多“罪證”,從2014年鄧紫棋《我是歌手》舞臺走紅之后,公司如何為了利潤而給鄧紫棋安排密集的巡回演唱會,接各種各樣的商演,大量消耗鄧紫棋的精力;到2015年的《我是歌手雙峰會》,因為經紀公司和總導演未能達成協議致使鄧紫棋缺席盛會,背負“耍大牌”的負面標簽,導致鄧紫棋演藝事業一度陷入低谷。
表面上看起來是就具體活動上各執一詞的說法和紛繁復雜的輿論,深層次的問題則是暴露出表象背后的藝人與經紀公司之間的深刻矛盾,并與演藝圈的行業規則與潛規則息息相關。
當今的演藝圈,新入行的藝人還沒有名氣,因此,首先是要簽約一個經紀公司,經紀公司負責培養新人,除了業務訓練外,更多是根據藝人的特點進行包裝和宣傳,讓藝人積累名氣和粉絲量,最后將其打造成明星。成名之后,明星反過來幫助公司發展,為公司積累財富、擴大影響力,也吸引更多的新人加入公司,由公司再進行培養,形成一個藝人—公司—明星的循環。
實事求是的說,經紀公司在培養藝人階段,為了給藝人找到一條適合自己的發展道路,花費大量精力、時間與金錢,希冀藝人迅速躥紅,回饋公司發展。比如鄧紫棋,2008年在香港出道,正值網絡迅速發展階段,公司就安排她拍攝不同的網絡短片,為其增加關注度和粉絲量;為了打造她,為她安排不同的課程,讓她得到香港“巨肺”小天后的稱號,最終被《我是歌手》選中,在內地迅速走紅。
也正因為藝人發展初期,必須借助經紀公司,因此此時藝人處在劣勢,有些公司會要求藝人簽死約合同,比如一下簽約5年、10年,期間不允許跳槽,這個階段藝人不會也不太可能有太大的自主權。
然而當一個藝人脫變成為明星之后,經紀公司與藝人之間的關系就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時的經紀公司從藝人的培養者、投資者轉變為通過明星而獲利的受益者、收獲者。明星效應所帶來的豐厚利潤和巨大效益大部分落入公司的口袋。鄧紫棋成名后,蜂鳥音樂也進入觀眾視野,甚至許多新人歌手因為鄧紫棋,參加蜂鳥舉辦的歌唱比賽,希望得到指點。對于蜂鳥音樂來說,鄧紫棋作為唯一的藝人,承擔了整個公司的業務,為公司打開了市場,這時的她已不單單是蜂鳥音樂的藝人,自身也成為了招牌,反過來開始助力與公司發展。
明星和經紀公司決裂,對于雙方其實都是雙刃劍。鄧紫棋與蜂鳥走到解約這一步,一定是一方對另一方已無法忍受,從鄧紫棋率先公開發聲來看,應該是她已無法忍受蜂鳥公司的約束與控制。雖然對鄧紫棋與蜂鳥公司所簽合同的具體內容不得而知, 但從已經公開披露的藝人與經紀公司反目的情況來看,既有明星羽翼豐滿從而不愿再忍受所謂合同中不公平待遇的情況,比如陳楚生、張韶涵等解約前經紀公司,也有明星反抗個別經紀公司的極端苛刻,甚至道德淪喪,毫無底線奴役藝人的情況,比如韓國如火如荼的正在徹查的十年前藝人張紫妍被逼自殺事件,張紫妍的自殺就是在反抗公司對她赤裸裸的各種剝削無果的情況下做出的極端選擇。這類事件已經不僅是藝人與經紀公司之間的私人恩怨,而演化為社會事件甚至政治事件。比如韓國總統文在寅在下令徹查張紫妍被逼自殺事件時就公開表示:“愿賭上命運徹查!”
從鄧紫棋只發決裂聲明沒有透露合同來看,應該是她還在嚴格遵守合同約定,這既是藝人藝德的表現,也說明她和經紀公司同事之間尚存溝通的可能。藝人與經紀公司的反目是兩敗俱傷的事情,作為藝人或許得到更多自主權,但是卻陪上一大筆違約費,甚至是被雪藏,對自身發展不利;作為經紀公司,雖然可能得到違約費,狠狠宰上一筆,但要花費大量時間再次包裝新人,也會讓公司努力打造的良好口碑和形象重新被他人進行審視。對雙方來說都不是上策之選。
較之那些出身寒門的藝人來說,鄧紫棋出身家境殷實的知識分子家庭,加之她是少有的創作型女歌手,既有渾厚的天籟之聲,又可以作詞改曲,彈琴敲鼓,因此漸漸養成了特立獨行的性格與做事風格。
28歲的鄧紫棋已出道11年,期間一直毀譽參半,也多次經歷各種考驗。2017年她主演了勵志類紀錄片,片名叫做《一路逆風》,這既是她演藝生活的寫照,也暗合她的前途與命運。這次與經紀公司的決裂風波,無疑又是人生一場重大考驗,也再次被推到風口浪尖,觀察鄧紫棋的表現,看到她微博中呈現出的從容淡定的文字、照片與狀態,感受到她漸漸成熟的心意素質和堅守理想的價值觀念。其實每個人的人生都很難總是順風順水,透過鄧紫棋的成長路線,感嘆人生即使一路逆風,然而仍然可以精彩無限。
或許28歲是藝人演藝生涯的重要分水嶺,臺灣天王周杰倫也是28歲離開老東家創立了自己的音樂公司,如今同樣的時間節點擺在了鄧紫棋的面前。據29日媒體報道,蜂鳥公司已正式起訴鄧紫棋,鄧紫棋也已回應應戰,鄧紫棋與經紀公司對簿公堂已不可挽回。她會再次鳳凰涅槃?亦或是風箏斷線?還是會和蜂鳥再度握手言歡?吃瓜群眾們正在拭目以待,因為無論是哪一種結局都將是娛樂圈的一場新狂歡。但對于藝術市場來說,加強對藝人和藝人經紀監管的同時,積極建設完善法制化標準化的藝人經紀制度已經箭在弦上。
作者:劉君竹(北京大學新聞學碩士、香港浸會大學傳播學碩士、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