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4月15日下午,有著超過800年歷史的法國著名地標巴黎圣母院突然遭大火,受損嚴重,主體結構得以保留,但包括哥特式塔尖在內的三分之二屋頂已經蕩然無存。而2009年至2014年五年間,我國文物建筑火災數量也高達1343起。文物古建一直以來都是世界各國文化遺產保護的重點對象,卻為何頻頻遭遇大火侵襲?在高度現代化的今天,如何保護中國文物古建不因“人禍”而付之一炬,巴黎圣母院的這場大火再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
一、文物火災:燒毀的遠不止文物
人們習慣于把建筑稱作世界的編年史;當歌曲和傳說都已沉寂,已無任何東西能使人們回想一去不返的古代民族時,只有建筑還在說話。在“石書”的篇頁上記載著人類歷史的時代。
文物古建遭遇火災,不僅是文化遺產物質實體的損失,更是全人類的精神文明之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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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6日,巴黎圣母院
當地時間4月15日下午5點50分左右,巴黎圣母院突發大火,火勢蔓延極快,從火苗被發現到竄上屋頂僅用了一兩分鐘時間。目前火勢已經得到控制,主體結構得以保留,但木質結構大部分損毀嚴重,其標志性塔尖于火災中倒下,著名的玫瑰花窗也可能被毀,令人扼腕。
目前,巴黎圣母院中藏品的損失情況尚不明晰。巴黎市長Anne Hidalgo在推特上表示,盡管損失慘重,但一些主要的藝術品和圣物得以逃過大火的吞噬,比如荊棘王冠。
據法國媒體報道,火災可能是由巴黎圣母院的內部修繕施工引發的。法國檢方表示已經開始對大火原因展開調查。紐約約翰杰伊學院消防科學副教授格倫科貝特推測,施工明火可能是造成火災的危險因素之一。科貝特認為,火炬上的明火、焊工產生的火花以及其他腳手架上的易燃材料帶來的危險都是潛在的災難。巴黎圣母院的屋頂為木質結構,高度還非常高,這也使得地面救火難度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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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0日,韓國崇禮門
2008年2月10日晚,韓國“一號國寶”崇禮門被人縱火。盡管消防部門出動32輛消防車與128名消防人員進行灌救,崇禮門還是難逃一劫,整座木結構城樓被徹底燒毀,僅剩下半部石砌部分。
事后調查表明,當木瓦屋發生火災時,滅火首先要揭瓦,才能夠有效率地直接撲滅火源。而崇禮門滅火時方式不當,并無任何指揮官或相關專家提出此建議,消防人員只能夠在外部噴水,最終導致耗時6個小時的滅火行動失敗。還有報道稱,當時在崇禮門周邊并無火災報警設備和灑水器等最起碼的火災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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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日,巴西國家博物館
2018年9月2日晚,巴西國家博物館一層發生火災。由于博物館內多為木質結構,且易燃物品較多,火勢很快就蔓延到了整個博物館。
巴西國家博物館的藏品數量是大英博物館的兩倍多。持續整晚的大火使館藏2000萬件藏品付之一炬,多達92.5%的藏品被破壞。今年4月4日,巴西聯邦警察公布調查結果,稱該起火災的主要原因為館內空調系統短路。此前許多專家和博物館工作人員都曾報告過火災、洪水和其他建筑退化的風險,由于資金短缺問題,巴西國家博物館長期處于年久失修狀態。
以上只是世界范圍內文物古建遭遇火災的案例之一隅,我們卻不難從中看到一些共性:如建筑多為木質結構,易造成“火燒連營”;管理不當或疏忽大意導致的安全隱患;安全消防裝置不到位,年久失修;消防員缺乏針對文物古建滅火工作的應急能力等等。文物古建留存至今,經過了戰火和歲月的洗禮,卻難逃火災侵襲,由于責任意識淡薄而引發的“人禍”,一次又一次給我們留下慘痛的教訓。
二、我國的文物建筑保護中存在的問題
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人類的實踐活動,它基于人類對于自身文明成果的珍視和文化的自覺,其本身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反映。近年來我國文物建筑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持續推進。2018年,國家文物局共接報文物建筑單位火災事故12起,其中涉及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起,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起。2018年文物火災事故數量較2017年有所下降,火災損失有所減輕,文物建筑均未受重大損失。說明文物建筑單位的火災防控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但面對頻頻傳來的文物古建失火消息,我們依然有必要回望過去的經驗教訓,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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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真性破壞
任何一處遺產,無論是自然遺產還是文化遺產,都離不開最初產生的環境、歷史發展的環境和今天存在的環境,這種環境也是遺產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以建筑遺產為例,如著名的懸空寺、寶石寨,其初始的設計創意就包含著符合建筑功能的選址、包含著建筑造型與地形地貌的協調,因此一旦脫離了所處的環境,遺產的本體價值可能會大打折扣。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細則》中對原真性作出了具體要求,也提出對已全部損毀的紀念建筑物、古建筑等文物不應重建。而以吊腳樓為例,恩施市盛家壩小溪村和鳳凰古城都在吊腳樓毀壞或清拆后進行了重建,許多地方甚至還出現了假文物、假遺址。如何處理好開發利用與原真性保護之間的矛盾,成為橫亙在我國文物建筑單位保護工作中一道亟待破解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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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性破壞
在我國城市建設的早期,許多文物古建在“大拆大建”中湮滅于歷史的長河,隨著城市更新更趨向理性化、制度化,越來越多的古跡得以完整保留。由于文化遺產價值具有多元性,也使得其成為了文化產業開發利用的不二之選。以文化旅游為載體實現文物古建的當代價值本無可厚非,但過度商業化開發卻成為古城、古鎮、古村落火災頻發的原因之首。
2013年3月11日,云南麗江古城發生火災;
2013年4月19日,湖南鳳凰古城發生火災;
2014年1月11日,云南香格里拉獨克宗古城發生火災;
2014年1月25日,貴州鎮遠縣報京侗寨發生火災;
2014年4月5日,上海新場古鎮發生火災;
2014年4月6日,云南麗江束河古鎮發生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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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背后原因,屢屢發生的火災大多都是由“違章布局電路”“電路老化引起短路”“未熄滅蜂窩煤爐”“誤用打火機引燃床單”等此類看似不足為奇的人為因素引起的。再加上文物古建大多為木結構或磚木結構,歷史比較久遠,存在可燃物多、火災荷載大、耐火等級低、疏散通道狹窄等內在問題,極易引發嚴重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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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保障滯后
我國已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等相關文物保護的國際公約,但由于國內立法滯后,在某些文物保護領域尚未形成較好的銜接,在面對文物保護和開發方面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和新趨勢時還不能及時更新觀念,相對落后,還未真正建立起同國際接軌的文物法律法規制度。
三、加強文物安全,要確保“三個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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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到位:
保護為先、慎重開發,科學創新創意
文物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傳承歷史和文化的重要載體。隨著文物保護意識的提高,如何處理好文物保護和開發建設的關系一直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雖然我國文物保護的相關法律條例對于文物保護有明確的規定,還是有不少文物保護單位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在沒有專業人士參與的情況下進行開發,“先斬后奏”,在這個過程中出現許多不合理、破壞性的行為,阻斷歷史文脈傳承,使得文物受到更為嚴重的破壞。誠然,文物保護需要法律制約,需要政策指引,但歸根結底要在思想觀念上認識到位,凡是涉及到歷史文物的建設開發,都要把文物保護放在首位來優先考慮,事先做好保護規劃。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歷史文化資源,是國家文明的“金色名片”,文物保護與開發工作本身就是文化建設的重要方面。“金色名片”的有效開發與合理保護將是未來文物工作的重點之一。據北京市文物局官網數據顯示,北京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共有128處,北京市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共有357處,北京地區的博物館共有161所。面對數量巨大的文物資源,相關的文物保護部門更要時刻將文物保護意識掛于心頭,將文物“保護為先”觀念深入并踐行到今后的工作中。
同時也應該認識到文物資源的活化與創意開發事實上是對中華文化的傳播與傳承。文物的開發與創意設計,其目標也不在于獲得多大數字的銷售額,而是在于將文物背后所承載的文明、文化通過一個個單體的、活化的文物形態實現廣泛的傳播,進而傳承文化根脈、凝聚民族精神。只有在保護第一的前提下慎重開發,進行科學、合理、適度的創新,文物所承載的歷史文化內涵才能真正以更加親和的方式融入社會發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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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到位:
落實文物保護主體責任,提高安全意識
在文物保護工作的過程中,責任到位是關鍵。長期以來,一些文物保護單位的產權依法歸國家所有,但其使用權、經營管理權卻混亂不清。權屬不清,則職責不明,一方面,社會和文物保護單位都明確對文物保護負有責任,但具體保護什么?負什么責任?怎么負責?卻極不明了。另一方面,加之保護意識、責任觀念淡薄和監督不到位,在出現類似“保護性拆除”“維修性拆除”“遷移式保護”等掩蓋違法違規行為時,常常因為權屬不清、責任不明導致違法難究,使文物保護工作屢生問題。
2015年12月,北京市石景山區文化委員會行政執法人員接到群眾舉報,對靈光寺進行現場檢查,發現靈光寺的管理使用單位未經文物行政部門同意,擅自在靈光寺建設控制地帶內實施建設工程,該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八條第二款的有關規定。靈光寺作為宗教活動場所的文物保護單位,情況更為復雜,案件發生后,北京市、石景山區兩級文物行政部門通力合作,及時處理,處罰到位,并拆除違法建筑,切實保護了文物保護單位的原有歷史風貌,對于加強宗教活動場所的文物保護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導意義。
早在2016年國務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就特別強調了地方政府要切實履行文物保護的主體責任,提出要把文物保護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并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還有一大亮點便是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責任到位,責任到人,無疑會加大文物保護力度,督促每位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相關人士都能夠時刻牢記責任,時刻保持安全意識,落實到實際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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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到位:科學制定預案,提高應急能力
今晨巴黎圣母院失火的消息一經報道,不由得想到兩個月前的故宮上元之夜燈光秀,言之有范還曾撰文(深度 | 燈光首秀熱潮退去,故宮還有這些方面值得關注),并對故宮管理保障工作進行了思考討論。故宮首次在夜間向公眾開放,夜間畢竟不同于白日,在人流量過大的情況下,需要配備相應的防火、防盜、防自然損壞的設施,并提前籌備臨時的應急預案。
對于巴黎圣母院突發大火,我們在感慨扼腕之時,更應該理智思考。此次事故排除了人為縱火的可能,據多家法國媒體報道,圣母院頂樓的電線短路可能是引發火災的原因。我們亦可在這背后窺探一些原因,一是其相關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沒有落實,火災發生時不能及時應對,耽誤了滅火的最好時機。二是文物安全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自建成以來,巴黎圣母院就飽受污染、惡劣天氣和年久失修等問題的困擾,但始終沒有得到應有的修護,看護責任沒有落實;三是管理工作薄弱,管理體制不順,管理部門缺乏監督管理和巡查制度,鑒于類似問題在今后工作中也會不同程度地存在,有關文物保護單位部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可見,文物保護開發的保障工作不容忽視,應該進一步切實加強文物安全防范工作,落實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科學制定預案,加強聯合演練,做到“程序明確”,加強消防工作,確保文物安全。在發生火災時,要“滅疏結合,重點保護”,重點是保護歷史文物,盡最大努力保護好火災現場沒有著火的文物和局部著火仍可保護的文物。對于可以疏散的文物,為避免受損,應組織人員及時疏散,對難以疏散的文物應該布置人員進行就地保護。
2014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市考察工作時指出,“歷史文化是城市的靈魂,要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遺產。”文物的生命只有一次,歲月失語,文物卻能言,文物保護事業需要責任到位,需要全面且專業的保障機制,更需要從觀念的根源認識問題,解決問題,才能讓歷史文物延續文脈,傳承歷史。
參考來源:
光明日報,《文物保護何以困難重重?需從觀念根源處解決問題》
中國文明網,《終身追責讓文物保護有了更強保障》
當寧消防重慶辦,《文物古建筑火災特點、補救和保護措施》